上海市园林植物栽植技术规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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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时间:2013-01-09  来源:江西园林网   作者:)


    第4.1.9条 裸根树木的栽植,按根群情况先在坑槽内填适当厚度的种植土,将根群舒展在坑槽内,周围均匀培土,并将树干梢向上提动或左右移动,扶正后边培土,边分层捣实,然后沿树木坑槽外缘作围堰,并浇水,以水分不再向下渗透为度。

    第4.1.10条 树木自挖掘至栽植后整个过程中,若遇高气温时,应适当疏稀枝叶,或搭棚遮荫保持树木湿润,天寒风大时,应采取防风保温措施。

    第4.1.11条 支撑
    一、乔木、大灌木、在栽植后均应支撑。
    二、支撑可用十字支撑、扁担支撑、三角支撑或单柱支撑。
    三、成排树木或栽植较近的树木,可用绳索相互连接,在二端或中间适当地位设置支撑柱。 
    四、因受坑槽限制胸径在12cm以下树木,尤其是行道树,可用单柱支撑。支柱长3.5m,于栽植前埋深1.1m(从地面起),支柱应设在盛行风向的一面。支柱中心和树木中心距离为35cm. 
    五、支柱要牢固,树木绑扎处应夹垫软质物,绑扎后树干必须保持正直。

    第4.1.12条 非栽植季节栽植,应按不同树种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。
一、最大程度的强修剪应至少保留树冠的1/3。
二、凡可摘叶的应摘去部分树叶,但不可伤害幼芽。
三、夏季要搭棚遮荫、喷雾、浇水。保持二、三级分叉以下的树干湿润,冬季要防寒。

    第4.1.13条 假山或岩石缝隙间栽植,应在种植土中渗入苔鲜、泥炭等保湿透气材料。

    第4.1.14条 藤本、攀缘植物栽植后应根据植物生长的需要进行绑扎或牵引,藤本植物的绑扎和牵引,应先把枝条搁在固定的支撑物上,然后用细绳索呈“8”字形结扎。攀缘植物的绑扎或牵引应先把枝蔓缠绕在支撑物上,再用细绳索呈“8”字形结扎。   支撑植物用的竹竿、架子、棚架和墙上的固结物等,应根据植物的特点(缠绕的、攀缘的。要支柱的和爬墙的)而设置。

    第4.1.15条 凡列为工程的树木栽植,及非栽植季节的栽植均应做好记录,作为验收资料,内容包括:栽植时间、土壤特性、气象情况、栽植材料的质量、环境条件、种植位置、栽植后植物生长情况、采取措施以及栽植人工和栽植单位与栽植者的姓名等。

    第二节 大树移植
    第4.2.1条 胸径25cm以上快长树及胸径15cm以上的慢长树,不宜移植,新建工程设计时,应于避让。胸径超过40cm 的树木,应参照《上海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规定》第十条办理。

    第4.2.2条 确需移植的大树,必须按《上海市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例》的规定办理,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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